
課程購買與服務條款
親愛的會員您好,歡迎來到本網站。會員依本網站購買流程完成契約同意及訂單確認程序後,雙方之課程購買契約成立。 本網站由恩路文創工作室經營,提供線上課程及相關教學服務。 商號名稱:恩路文創工作室 統一編號:61425742 網站網址:https://www.cheffemichellechang.com/ 以下為本網站之《課程購買與服務條款》。本條款載明會員購買及使用本網站線上課程之交易方式、服務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請會員於購買課程前詳細閱讀。 會員購買本網站課程前,應先完成會員註冊及登入,並依網站購買流程確認課程內容、價格、付款方式、使用期間、退費規定及其他重要交易資訊。 會員完成本網站所提供之契約同意及訂單確認程序後,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相關契約約定。 未滿十八歲之會員,如依法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購買課程及訂定相關契約前,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依法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完成相關程序。 第一條 會員註冊 會員購買本網站課程前,應依本網站所提供之流程完成會員註冊及登入。 會員於註冊及購買課程時,應提供正確、完整且真實之必要資料。 會員所提供之電子郵件、手機號碼或其他聯絡資料如有變更,應儘速更新,以確保訂單、付款、課程開通及其他重要通知得以正常送達。 會員帳號之詳細使用方式及相關規範,依本網站另行公布之《課程使用規範》辦理。 第二條 課程購買及契約成立 會員購買課程前,應確認課程名稱、課程內容、價格、優惠價格、付款方式、使用期間、課程提供方式、退費規定及其他重要交易資訊。 本網站應依相關法令提供會員契約審閱機會。會員於購買課程前,得查閱本網站公布之《課程購買與服務條款》、《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及其他相關規範。 本網站提供之課程介紹、交易資訊、廣告內容及依法構成契約內容之相關文件,均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三條 課程價格及成交金額 本網站各課程之售價,以會員購買當時課程介紹頁及結帳頁面所顯示之價格為準。 如會員使用早鳥優惠、限時優惠、折扣碼、會員優惠、促銷活動或其他優惠方式購買課程,優惠後會員實際支付之成交金額,即為該筆交易之實際授權使用費。 會員日後如依契約辦理退費,以購買該課程時實際支付之成交金額作為退費計算基準,不以課程原價、定價或優惠前價格計算。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本網站依會員所在地區及結帳頁面實際提供之付款方式收取課程費用。 一、台灣地區會員 台灣地區會員之課程費用由綠界科技 ECPay提供第三方金流服務。 會員得依結帳頁面實際開放之付款方式完成付款,包括: 信用卡付款; ATM虛擬帳號轉帳; 超商代碼繳費; 綠界科技 ECPay所提供之其他付款方式,以結帳頁面實際顯示為準。 台灣地區訂單原則上以**新臺幣(TWD)**計價及收款。 二、海外地區會員 海外會員得透過PayPal完成付款。 實際可使用之信用卡、簽帳金融卡、付款幣別及其他付款方式,以PayPal結帳頁面當時顯示之內容為準。 海外訂單之付款幣別、匯率及相關付款程序,依PayPal或相關付款服務提供者之規定辦理。 第五條 使用設備及網路環境 消費者使用本服務前,應自行準備可正常連接網際網路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其他相容裝置,以及正常之網路連線環境。 本網站目前使用 Wix 網站服務。為維持較佳之網站及課程使用品質,建議使用Wix所支援之作業系統及瀏覽器。 一、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Windows 10以上版本; macOS 12(Monterey)以上版本; ChromeOS最新穩定版本。 二、行動裝置 iPhone:iOS 16以上版本; Android手機:Android 10以上版本。 三、平板裝置 iPad:iOS/iPadOS 16以上版本; Android平板:Android 10以上版本。 四、建議瀏覽器 Google Chrome; Microsoft Edge; Mozilla Firefox; Safari。 建議會員使用前述瀏覽器之最新支援版本,並保持裝置作業系統及瀏覽器於正常支援及更新狀態。 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網際網路連線、行動數據、電信服務及相關設備,除本商號另有明確約定外,由會員自行準備並負擔相關費用。 如會員使用未受支援或版本過舊之作業系統、瀏覽器、裝置,可能發生頁面顯示、影片播放、會員登入或其他功能無法正常使用之情形。 第六條 付款確認及課程開通 會員完成付款程序後,付款是否成功,以本商號或合作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實際確認交易成功之紀錄為準。 使用ATM、超商代碼或其他非即時付款方式者,付款資料可能因金融機構或金流系統作業而延遲更新;付款完成時間以金流系統確認交易成功之時間為準。 本商號於確認付款成功後,應依本條款及課程購買頁面所約定之方式,於五個工作天內完成課程觀看權限開通,並以電子郵件、會員系統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會員。 會員收到課程開通通知之次日起,為本課程正式使用期間之第一日,並自該日起開始計算課程觀看期限及本條款所約定之退費期間。 會員是否實際登入、開始播放或觀看課程,不影響前述期間之起算。會員因個人因素未登入或未觀看課程者,相關期間不因此停止、延後或重新起算。 第七條 付款工具及交易授權 會員使用本網站提供之付款方式購買課程時,應確認所使用之信用卡、銀行帳戶或其他付款工具合法有效,並具有使用該付款工具之權利。 會員完成付款程序,即表示同意本商號及合作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依該筆訂單之實際成交金額進行付款授權、請款及必要之交易處理。 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付款,可能依發卡銀行之作業程序進行交易授權或預先授權。 因發卡銀行、金融機構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進行交易授權、取消授權、退款或帳務處理所需之時間,以各該機構實際作業為準。 如因會員付款資料錯誤、信用額度或帳戶餘額不足、付款工具失效、銀行拒絕授權或其他可歸責於會員之原因致付款失敗,本商號得於確認付款成功前暫不開通課程觀看權限。 第八條 電子發票 台灣地區會員完成付款且交易確認成功後,本商號將透過綠界科技 ECPay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之開立及相關通知,依會員於結帳時所填寫之電子郵件、手機號碼或其他發票資訊辦理。 會員應確認所提供之電子郵件、手機號碼、統一編號及其他發票資料正確無誤。 如因會員提供之資料錯誤,致電子發票無法正確開立或通知,本商號將依相關法令及實際情況協助辦理更正。 採用個人電子發票者,本商號不另提供電子發票PDF檔案下載。若電子發票中獎,相關通知、查詢、列印及領獎方式,依電子發票系統及財政部相關規定辦理。 海外會員之訂單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及交易規定辦理;如依法不適用台灣電子發票開立規定,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九條 付費課程之提供及使用期間 本課程之約定使用期間為五年。 會員收到課程開通通知之次日起,為正式使用期間第一日,並自該日起計算五年使用期間。 於約定之五年使用期間內,會員得不限次數、每次不限時間登入本網站,觀看已依約上架並開放使用之課程內容。 課程如採分批上架方式提供,本商號應依課程購買頁面或相關契約所揭露之預定上架時程提供。 尚未屆約定上架日期之課程內容,不因會員帳號或課程觀看權限已開通,即視為該部分課程內容已提供。 會員之五年使用期間採統一計算,不因課程採分批上架而就各批次重新起算。 五年使用期間屆滿後,如本商號仍持續提供本服務,且會員所購買之課程仍持續於本服務中提供,原購買會員得繼續免費觀看該課程,無須再次支付課程觀看費用。 前項五年期滿後之延續觀看權益,以本服務及該課程持續提供為限,不構成本商號對五年期滿後永久或無期限提供該課程之保證。 會員於原約定五年使用期間內之契約權利,不受前項延續觀看條件之影響。 第十條 課程授權及使用 會員購買本課程所取得者,為本商號依契約授權之個人學習及觀看使用權,不因支付課程費用而取得課程內容之所有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會員使用會員帳號、課程影片、教材、圖片、文字、配方、講義及其他課程內容時,應遵守本網站另行公布之**《課程使用規範》**。 有關帳號使用、課程內容之重製、錄影、錄音、下載、翻拍、節錄、剪輯、改作、媒體製作、公開傳輸、散布、商業使用、斷章取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依《課程使用規範》及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一條 健康、食品安全及課程示範商品提醒 一、健康及飲食提醒 本網站所提供之料理、發酵、食材處理、製作方法、配方及其他課程內容,係供料理教學及一般學習參考使用,並非醫療、疾病診斷、治療或個人化之醫療及營養建議。 會員實際製作或食用課程所示範之料理前,應依自身健康狀況、體質、食物過敏、飲食限制、用藥情形及其他個人狀況,評估相關食材及料理方式是否適合本人。 如會員有特殊健康狀況、食物過敏、特殊飲食需求,或對特定食材、發酵食品、酒精及其他課程使用之食品是否適合食用有所疑慮,應於實際製作或食用前,諮詢醫師、營養師或其他適當之專業人員。 二、食品安全及實際操作 會員實際操作課程內容時,應依食材特性及實際環境,注意食材保存、清潔衛生、交叉污染、製作溫度、保存溫度、發酵條件、器具使用及其他食品安全事項。 課程所提供之製作時間、溫度、比例、發酵狀態及其他操作資訊,係依課程示範條件提供。 實際製作結果可能因食材來源、原料狀態、設備、器具、環境、溫度、濕度、保存條件及個人操作方式等因素而有所差異。 三、課程示範商品及品牌 課程內容中如出現特定品牌之食材、調味品、器具、設備或其他商品,除另有明確說明外,均係基於課程製作、料理示範或實際操作需要而使用,不代表該品牌為本課程之贊助商、廣告合作、業配或商業代言。 課程中所使用或展示之第三方商品,其製造、品質、成分、規格、標示、保存、功能及安全性等事項,由各該商品之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或販售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商品日後如有配方、成分、規格、包裝、標示、使用方式或其他內容變更,會員應以購買或使用該商品時之實際商品標示及原廠資訊為準。 會員選購或使用課程中出現之商品前,應依自身需求確認商品內容、成分、過敏原、使用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 課程中出現或使用特定第三方商品,不構成本商號對該商品品質、安全性、適用性或使用結果之保證。 第十二條 第三方服務 本網站為提供課程相關服務,可能使用第三方服務,包括金流、電子發票及其他為完成交易或提供網站服務所必要之第三方服務。 會員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時,相關付款授權、交易驗證及帳務處理,依該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之相關規範辦理。 第三方網站或服務如係由第三方獨立提供,其服務內容及使用條件由各該第三方負責。 但第三方服務如係本商號為履行本課程契約而安排或使用,本商號依法應負之契約責任及消費者保護責任,不因使用第三方服務而免除。 第十三條 契約終止及退費 本課程之退費採定期定額返還方式。 會員得隨時通知本商號終止契約,本商號不得拒絕。 退費金額以會員購買課程時實際支付之成交金額為計算基準,並自會員收到課程開通通知之次日起計算退費期間,依下列方式辦理: 第1日至第7日(含)申請終止: 退還實際支付之課程費用 100%。 第8日至第14日(含)申請終止: 退還實際支付之課程費用 30%。 第15日起申請終止: 依本條款約定,本服務授權使用費全額不予退還。 前述退費期間自會員收到課程開通通知之次日起連續計算,不因會員實際登入、開始觀看、觀看進度、觀看次數或課程採分批上架而停止、延後或重新起算。 如因可歸責於本商號之事由致課程未依約提供、發生重大服務瑕疵而未依法改善,或會員依相關法令另有解除、終止、退費、補償或其他權利者,不受前述一般退費比例之限制,並依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辦理。 退費申請日,以本商號實際收到會員終止契約通知之日期為準。 第十四條 退款方式 會員依前條規定申請退費並經確認退費金額後,退款原則上依會員原付款方式辦理: 一、信用卡付款 刷退至原信用卡帳戶。 二、ATM或超商付款 退還至會員指定之本人銀行帳戶。 三、PayPal付款 原則上退回原PayPal付款帳戶。 實際退款入帳時間,依信用卡發卡銀行、金融機構、PayPal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之作業程序辦理。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商號不另自會員依法應受返還之課程費用中扣除網站平台費、信用卡收單費、第三方金流服務費或電子發票開立費用。 如會員要求改採其他退款方式,且因此另行產生必要且實際發生之銀行匯款或轉帳費用,本商號應於退款前告知會員;經會員同意後,始依實際發生之金額辦理。 因可歸責於本商號之事由依法辦理退款者,不得將本商號之網站平台費、金流手續費或退款成本轉由會員負擔。 如退款涉及電子發票作廢、折讓或其他依法應辦理之程序,會員應配合本商號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五條 服務維護及異常處理 本商號應維持本網站及課程服務於合理可使用之狀態。 如因系統維護、更新或其他必要作業需暫停服務,本商號應依相關法令及實際情況,以適當方式通知會員。 如因可歸責於本商號之事由造成課程服務無法正常使用,本商號應依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進行修復、補償、延長使用期間或其他適當處理。 如因天災、重大網路中斷、政府命令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商號之事由造成服務暫時中斷,本商號應於合理範圍內採取必要措施,協助恢復服務。 第十六條 個人資料與隱私權 本商號因會員註冊、課程訂購、付款、電子發票、課程開通、會員管理、客服、退費及其他履行契約所必要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會員個人資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方式與期間、第三方服務提供者及會員依法得行使之權利,詳見本網站另行公布之**《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第十七條 條款變更 本商號如因法令變更、服務調整或其他必要原因修改本條款,應依相關法令辦理公告或通知。 涉及會員已購買課程之重要契約權利者,不得僅以單方修改本條款之方式,任意減少會員原契約所享有之權利。 如法令對契約變更另有強制規定,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八條 客服及申訴 會員如對課程購買、付款、電子發票、課程開通、觀看權限、退費或其他服務事項有疑問,得透過本網站所提供之客服方式聯繫本商號。 客服電子郵件:michellechang@cheffemichellechang.com 其他客服方式:0966423544 本商號收到會員申訴或服務問題後,應依相關法令於法定期限內處理;相關法令未規定期限者,應於合理期間內處理。 第十九條 相關契約及規範 會員購買及使用本網站線上課程,除本《課程購買與服務條款》外,並應於購買前閱讀本網站另行公布之: 《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前述文件、課程購買頁面所揭露之交易資訊,以及依法構成契約內容之課程介紹與廣告,均依相關法令及其性質構成雙方權利義務之內容。 如各項條款與依法應適用之強制或禁止規定牴觸,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二十條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及會員與本商號間之課程購買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契約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處理。 如有訴訟必要,其管轄法院依民事訴訟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定之,不排除消費者依法得選擇之管轄法院。 第二十一條 條款效力 本條款如有部分內容因法令規定而無效或不能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本條款未約定事項,依《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消費者保護法、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本條款公告/更新日期:115年_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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